问题 | 关于机构信用代码证下发新规定 |
释义 | 机构信用代码是从信用的角度编制的用于识别机构身份的代码标识,共18位,它覆盖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等各类机构,是各类机构的经济身份证。 为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金融服务水平,促进银行和机构的交流合作,助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建立了机构信用代码系统,由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制发机构信用代码证。 机构信用代码共18位,包含5个数据段,从左至右依次是1位准入登记管理机构类别、2位组织机构类别、6位行政区划代码、8位顺序号、1位校验码。 机构信用代码证将作为金融机构识别机构身份、查询机构信用记录等的依据。各持证机构应妥善保管,如不慎遗失,应及时到注册地人民银行征信柜台补办,以防影响与金融机构的合作。 机构申请机构信用代码证应提交以下资料: (一)机构信用代码申请表; (二)机构成立时的批准文件或登记证书、营业执照等; (三)机构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纳税人的,出示税务登记证; (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五)机构介绍信或授权书; (六)中国人民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一、什么是机构有效人员认定证 单位证件有效证件主要包括:单位注册登记证照(工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营业执照是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营业执照登记事项包含:名称、地址、负责人等,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是由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并向核准设立登记的单位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的唯一合法凭证。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正本为悬挂式,应当悬挂在事业单位的主要办事场所醒目处,正本只核发一份。副本为折叠式,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开展社会服务活动中对外出示,以证明其合法身份,或用于向有关部门办理各种手续。组织机构代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的简称,是中国社会经济活动中的通行证。组织机构代码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依法登记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机构颁发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代码标识,其作用相当于单位的身份证号。税务登记证,是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所颁发的登记凭证。主要内容包括:纳税人名称、税务登记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生产经营地址、登记类型、核算方式、生产经营范围(主营、兼营)、发证日期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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