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章 |
释义 | 从事加工制作、传菜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以下简称从业人员),在工作时应当规范佩戴清洁的口罩。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旨在加强从事加工制作、传菜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卫生健康;福建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1月21日通过并公布,共四条,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全国首个与佩戴口罩有关的专项立法推出。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2月1日正式实施,明确了如果从业人员没有按照规定佩戴口罩,最高将被罚款1000元。当然,需要佩戴口罩的远远不止餐饮行业,作为防控新冠病毒的最有效手段之一,符合标准的一次性医用口罩和医用外科口罩早已成为了我们生活的必需品。 一、从事加工制作、传菜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以下简称从业人员),在工作时应当规范佩戴清洁的口罩。餐饮经营主体应当为本单位从业人员提供口罩,督促佩戴,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或者悬挂本规定。前款所称餐饮经营主体,是指饭店、宾馆、有固定店铺的小餐饮等餐饮服务经营者以及国家机关、学校和医院等企事业单位食堂。 二、餐饮经营主体应当落实本规定,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行业协会监督以及媒体舆论监督。用餐人员发现从业人员未佩戴口罩的,可以要求其改正,也可以向县级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并提供证据。 三、从业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口罩的,县级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对个体工商户处以五十元罚款,对其他餐饮经营主体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餐饮服务人员从事哪项操作应戴口罩? 从事加工制作、传菜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以下简称从业人员),在工作时应当规范佩戴清洁的口罩 综上所述,关于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的问题 建议大家无论去到哪里,都要做好个人防护,为了他人也为了自己同时也为了国家。 法律依据:《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第一条从事加工制作、传菜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以下简称从业人员),在工作时应当规范佩戴清洁的口罩。餐饮经营主体应当为本单位从业人员提供口罩,督促佩戴,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或者悬挂本规定。前款所称餐饮经营主体,是指饭店、宾馆、有固定店铺的小餐饮等餐饮服务经营者以及国家机关、学校和医院等企事业单位食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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