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每个儿子都有权继承家产的权力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每个儿子都有权继承家产的权力吗? 父母的财产子女都有继承权。 1、有儿子女儿可以继承家产 2、继承权是民事权利的一种,是自然人依法享有继承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遗产的权利。继承权的取得与实现需要依赖两个条件:一是被继承人死亡,这个是继承权的前提条件;二是继承人没有丧失继承权。 3、保护自然人的继承权: (1)继承权男女平等; (2)在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中,不得歧视妇女; (3)丧偶妇女有权处分继承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 (4)丧偶妇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公婆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其继承权不受子女代位继承的影响; (5)保护未成年的继承权和受遗赠权; (6)老年人依法继承父母、配偶、子女或者其他亲属遗产的权利,有接受赠与的权利。子女或其他亲属不得侵占、抢夺、转移、隐匿或者毁损应当由老年人继承或者接受赠与的财产。 二、遗产继承人独自隐匿遗产怎么办 遗产继承人独自隐匿遗产的,其他继承人可以搜集证据去法院起诉,起诉到法院之后,法院会做出公平判决。如果其他继承人在遗产分割的时候没有发现,可以在发现之后的三年内起诉,要求分割该部分遗产。 三、放弃继承应当在何时提出 放弃继承应当在遗产处理前或者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提出。 放弃继承是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行为。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一条 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吞或者争抢。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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