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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诊所的负责人变更走了诊所怎么办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不能变更。诊所包括个体诊所和法人与其他组织设置的诊所。个体诊所只能由五年以上的执业医师申请设置,个体诊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是对申办者个人资格的授予。个体诊所不是法人,没有法定代表人。所以个体诊所不能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诊所变更负责人,更不能像其他医疗机构变更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第十九条 申请个体行医的执业医师,须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五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不得行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个体行医的医师,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经常监督检查,凡发现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的,应当及时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三条 在城市设置诊所的个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医师执业技术考核合格,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医师职称后,从事五年以上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三)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医师执业技术标准另行制定。在乡镇和村设置诊所的个人的条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
    第三十条 医疗机构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所有制形式、服务对象、服务方式、注册资金(资本)、诊疗科目、床位(牙椅)的,必须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署的《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二)申请变更登记的原因和理由(三)登记机关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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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21:3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