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门诊选点登记撤销方式如下: 1、携带本人社保卡、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所选门诊医院的收费处窗口做变更登记即可; 2、携带本人社保卡、身份证或户口本到辖区社保局(含社保所)做变更登记即可; 3、可以登记市社保局官网在“市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上直接变更门诊选点即可。 参保人有多种情况可以中途变更定点门诊: 1、参保人家庭住址或常住地发生改变的; 2、用人单位常住地发生改变或参保人工作单位发生变化的; 3、参保人在职工医保与居民医保之间转换的; 4、参保人符合生育政策怀孕的; 5、原定点医疗机构地址变更或被取消定点资格的; 6、参保人可以即时变更定点门诊,当月或次月生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