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明专利权年费如何缴纳 |
释义 | 发明专利的年费,分不合格或无费减备案两种和费减备案合格。 费减备案不合格或无费减备案收费标准: 第1—第3年,900元/年。 第3—第6年,1200元/年。 第7—第9年,2000元/年。 第10—第12年,4000元/年。 第13—第15年,6000元/年。 第16—第20年,8000元/年。 费减备案合格收费标准(85%减免): 第1—第3年,135元/年。 第3—第6年,180元/年。 第7—第9年,300元/年。 第10—第12年,600元/年。 第13—第15年,900元/年。 第16—第20年,1200元/年。 专利权费用可以直接向专利局缴纳,凡向专利局缴纳的费用应当写明正确的申请号、费用名称简称及分项金额,未写明的视为未办理缴费手续。所以一定要在汇款留言中写清楚正确的申请号、费用名称简称及分项金额。 未按时缴纳年费(除授权当年的年费)或者缴纳数额不足的,可在年费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滞纳金;滞纳金的金额按照每超过规定的缴费时间1个月,加收当年全额年费的5%计算;补缴时间在超过规定期限但不足一个月时,不缴纳滞纳金。在补缴时间超过规定期一个月的,按5%年费递增滞纳金,最多25%。期满未缴纳的,专利权应当自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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