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物权法》规定,房屋买卖需要办理他项权证。但是,最高法院在相关案例中也认为,如果能够证明自己是房屋的合法所有人,没有办理他项权证也可以得到保护。 法律依据: 1.《物权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颁发不动产权证书或者其他不动产登记证明文件的同时,颁发他项权利证书。”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在未取得他项权证书的情况下,如能证明其对不动产享有占有及使用等权利,应当保护其权益。但他人能够证明其依法享有优先权的除外。” 因此,虽然没有具体规定在何时需要办理他项权证,但为了更好地保障自己的权益,建议在房屋买卖时办理他项权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