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律师会见期间出现证据不符的情况,需要及时采取措施,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首先,应及时向当事人通报证据不符的情况,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和解释。其次,律师应该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重新收集证据或者重新鉴定已有证据。最后,如果证据不符对当事人的权益造成了影响,可以向法院提出证据排除或者证据认定的申请。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三条规定:“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在监管机关的监督下进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被告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对检察机关提出补充侦查申请。对于必须依法进行的补充侦查,检察机关应当组织办理。”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证据的认定有争议的,由当事人举证。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应当真实、合法、有效。” 以上法律依据说明,在律师会见期间出现证据不符情况时,律师可以向监管机关提出补充侦查申请,重新收集证据或者重新鉴定已有证据,以保护当事人的权益。同时,当事人应当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证据,并在证据认定有争议时承担举证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