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效婚姻重大疾病 |
释义 | 1、麻风病,是一种严重危害健康的恶性传染病; 2、患有艾滋病、淋病、梅毒等疾病; 3、患有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未治愈前不能结婚; 4、生殖器官发育异常,不能性生活,且无法矫治者不宜结婚。 一、婚前检查项目及费用是怎样规定的 (一)婚前检查项目: 1、法定传染病。包括艾滋病、淋病、梅毒、乙肝等,这些疾病可以通过抽血或涂片排查。 2、较重的精神病。如严重的躁狂症、精神分裂症等,这些疾病可能危害他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患者的心理问题还会引起很多严重后果。此类疾病需要精神科医生诊断。 3、生殖系统畸形。此类疾病直接影响生育,其中一些疾病妇科医生可通过肉眼诊断,有些需要用B超检查。 4、先天性遗传疾病。如白化病、原发性癫痫、软骨发育不良、强直性肌营养不良、遗传性视网膜色素变性等。遗传性疾病的排查需要检测染色体。 5、血常规及尿常规。 (二)婚前检查费用: 婚前检查费用200-300元左右(地区不一样收费不一样)。婚检费用的收取,主要是针对异地进行婚检,或者是在当地非指定医院进行婚检,因此根据婚检项目而收取相对应的费用。 二、结婚的禁止条件是什么 结婚的禁止条件又称消极条件,或称排除的条件、婚姻的障碍,即法律不允许结婚的情况。 禁止条件如下: (一)禁止一定范围内的血亲结婚。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二)禁止患一定疾病的人结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人,禁止结婚。 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疾病的患者,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正处于发病期间的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症患者; 2、性病患者未经治愈的; 3、重度智力低下,即痴呆症患者; 4、正处于发病期间的法定传染病。 当事人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并领取了结婚证,而且婚后尚未治愈的,构成宣告婚姻无效的原因之一。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应依法作出该项婚姻无效的宣告,收回结婚证。但一方于婚后始患此类疾病者不在此限。 三、男方有精神疾病不愿离婚怎么办 男方有精神疾病不愿离婚的,女方可以单方面到法院起诉。双方不能协议离婚的可以单方面起诉离婚。如果是婚前就有精神病且属于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其隐瞒病情靠吃药物抑制,属于婚姻无效,女方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婚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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