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土地托管有补贴,土地托管补贴的对象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包括种粮大户、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事企业(公司)。重点是围绕粮食作物的“耕、种、防、收”等环节,开展托管服务。土地托管项目实施坚持服务小农户,把引领小规模分散经营农户走向现代农业发展轨道作为开展土地托管的重点。 法律依据: 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关于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 二、实施内容 (四)合理确定补助标准。服务组织要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财政按照服务合同实际作业量对服务组织或服务对象进行补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从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中统筹安排。防止干扰市场机制,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亩均补助规模不超过100元;防止“政策垒大户”,试点县要重点支持小农户接受社会化服务,合理制定对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业生产企业等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的补助规模上限。具体补助标准在上述原则范围内由各省结合实际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