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大学生就业补贴在生产性或服务性企业持续工作满一年的,给予岗位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津贴2000元,很多地方的政策是不一样的,具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决定。服务期间毕业生与用人单位 签订劳动合同 ,由用人单位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标准的工资,按相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每人每月可以领取1500元的生活补贴。 法律客观: 《就业促进法》第十五条 国家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政策,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就业环境,扩大就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就业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就业工作。 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公益性岗位、职业技能鉴定、特定就业政策和社会保险等的补贴,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以及扶持公共就业服务等。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