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与事故有关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说明。 2、与工程施工有关的资料、记录。例如,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工方案、施工计划,施工记录、施工日志,有关建筑材料的质量证明资料。 3、事故调查分析报告,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质量事故的情况:包括发生质量事故的时间、地点、事故情况,有关的观测记录,事故的发展变化趋势、是否已趋稳定等。 (2)事故性质:应区分是结构性问题,还是一般性问题;是内在的实质性问题,还是表面性的问题;是否需要及时处理,是否需要采取保护性措施。 (3)事故原因:阐明造成质量事故的主要原因,例如对于混凝土结构裂缝是由于地基的不均匀沉降原因导致的,还是由于温度应力所致,或是由于施工拆模前受到冲击、振动的结果,还是由于结构本身承载力不足等。对此,应附有说服力的资料、数据说明。 (4)事故评估:应阐释该质量事故对于建筑物的功能、使用要求、结构承受力性能及施工安全有何影响,并应附有实测、验算数据和试验资料。 (5)设计、施工及使用单位对事故的意见和要求。 (6)事故涉及的人员与主要责任者的情况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