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政府代管资金可以退嘛 |
释义 | 法律分析:不可以退,政府代管资金是必须交的,品房竣工后,应由开发企业代交物业维修资金,物业维修资金的支付义务人和所有权人都是业主,由物业行政管理机关或其指定部门代行管理。不管题主给出的材料,这个计算方式有问题,物业维修资金一般不按比例计缴,而是按房产建筑面积计交,建议题主咨询一下当地物业行政管理部门,或搜索当地物业维修资金管理规定。 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制度。 商品房预售条件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办理程序,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第八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现售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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