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社保合并后年限能加在一起吗 |
释义 | 两地社保如果不是重复缴费,就可以办理转移手续,然后累计计算年限。如果在同一时间段重复缴费时,必须选择退掉一个地方重复时间段缴纳的社保。因此,两地同时缴纳社保实际上是毫无意义的。社保的规定是参保人不得在两地或以上的城市同时参加社保,重复缴纳必须选择其中的一地参保,而其余的地方必须办理退保。 社保的规定是参保人不得在两地或以上的城市同时参加社保,重复缴纳必须选择其中的一地参保,而其余的地方必须办理退保。 社保有以下特征: 1、社会保险的客观基础,是劳动领域中存在的风险,保险的标的是劳动者的人身; 2、社会保险的主体是特定的。包括劳动者(含其亲属)与用人单位; 3、社会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 4、社会保险的目的是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 5、保险基金来源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缴费及财政的支持。保险对象范围限于职工,不包括其他社会成员。保险内容范围限于劳动风险中的各种风险,不包括此外的财产、经济等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八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第五十二条 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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