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云南省楚雄州姚安县女职工生育时,可以休158天产假。其中,法定产假为98天,额外奖励产假为60天。如果用人单位按照法规缴纳生育保险费,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可以领取生育津贴,并报销生育的医疗费用。 法律分析 云南省楚雄州姚安县女职工生育,产假休158天,包括法定产假98天和额外奖励产假60天。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生育保险费,产假期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和报销医疗费。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登记结婚的,在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5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按照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休假外,女方延长生育假60天,男方给予护理假30天。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或者合法收养且子女不满3周岁的,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分别给予每年累计10天的育儿假。有两个以上不满3周岁子女的,再增加5天育儿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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