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一个地址同一个店名能办理两张不同经营者的营业执照吗? |
释义 |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同一县(区)工商局管辖范围内的店铺不得使用相同的店名,但不在同一县(区)工商局管辖范围内的店铺可以使用相同的店名。此外,不同行业的商店也可以使用相同的商店名称。企业名称争议应提交相关材料并按程序处理。 法律分析 可以注册两个营业执照。具体如下:第一种情况:如果店铺A和店铺B在同一行业,但不在同一县(区)工商局管辖之下,也可以授予同名的店铺营业执照。但属于同一县(区)工商局管辖范围的,不得使用同一店名。第二种情况:如果商店A和商店B不在同一个行业,那么相同的商店名称也可以被许可。《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核准企业名称:(一)同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或者登记的同业企业的名称、数量相同,但具有投资关系的除外;扩展资料:企业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名称争议时,应当向核准他人名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以下材料:(一)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资格证明;(三)举证材料;(四)其他有关材料。申请书应当由申请人签署并载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情况、名称争议事实及理由、请求事项等内容。委托代理的,还应当提交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资格证明。第四十四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企业名称争议后,应当按以下程序在6个月内作出处理:(一)查证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企业名称登记注册的情况;(二)调查核实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有关争议的情况;(三)将有关名称争议情况书面告知被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在1个月内对争议问题提交书面意见;(四)依据保护工业产权的原则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结语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对于同一行业但不在同一县(区)工商局管辖范围的店铺A和店铺B,可以授予相同的店铺营业执照。然而,在同一县(区)工商局管辖范围内的店铺,不得使用相同的店名。另外,对于不同行业的商店A和商店B,即使店名相同,也可以被许可。在处理企业名称争议时,申请人应向核准他人名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相应材料,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使用的名称与其在登记机关登记的名称不相符合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以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 第八条 经依法登记设立的乡镇企业,应当向当地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乡镇企业改变名称,住所或者分立、合并、停业、终止等,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设立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应当报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领取营业执照,以个人独资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处以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按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责令限期办理变更登记;逾期不办理的,处以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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