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高压铁塔占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本文探讨了高压线铁塔占地的补偿标准。具体内容包括土地补偿费用、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标准和房屋地上物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用为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安置补助费则根据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青苗补偿标准为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而粮食、油料和蔬菜 法律分析 一、关于高压线铁塔占地的补偿标准,请参阅以下内容: 1、土地补偿费用。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3、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4、其余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二、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三、房屋地上物补偿标准 1、房屋补偿标准 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捣(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 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平(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2、其他地上(下)附着物补偿标准 仓房每平方米补偿920元。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补偿165元。沼气池每个补偿4600元。厕所每平方米补偿190—300元。猪鸡舍每平方米补偿150—260元。塑料大棚每平方米补偿165—280元。菜窖每平方米补偿180—330元。砖石墙每延长米补偿190元。格栅(含工艺格栅栏)每延长米补偿450元。大门楼每个补偿2400元。饮用水井(含压水设备)每眼补偿1000元。农家排灌水井(含泵水设备)每眼补偿15000元。排灌大井(含设备)每眼补偿3万元。排水管(塑料管、铸铁)每延长米补偿80—150元。电话移机补助费每户200元。有线电视迁移补助费每户300元。坟每座补偿5000元。 3、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每户2万元。 拓展延伸 土地补偿费用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征收农民的土地,并对农民进行补偿所支付的费用。土地补偿费用的标准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规定,有所不同。 在一些国家和地区,土地补偿费用是由政府根据土地市场情况、土地用途、土地质量等因素综合评估后确定的。而在另一些国家和地区,土地补偿费用是由政府颁布的法规规定,无论土地用途、土地质量等因素如何,土地补偿费用都统一规定为某个固定金额。 土地补偿费用的标准不仅影响到农民的财产利益,也是政府行使征用权的重要依据。因此,政府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合理制定土地补偿费用标准,并加强监管,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结语 以上是一段关于高压线铁塔占地的补偿标准的内容,具体包括土地补偿费用、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标准和房屋地上物补偿标准等内容。征地补偿标准是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而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此外,对于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需要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而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而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房屋地上物的补偿标准包括楼房、捣(预)制砖砼结构房屋、砖瓦房和平(草)房等不同类型房屋的补偿标准,以及其他地上(下)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法律依据 城市绿化条例(2017-03-01)\t第十三条\t城市绿化规划应当因地制宜地规划不同类型的防护绿地。各有关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本单位管界内防护绿地的绿化建设。 航道法(2016-07-02)\t第三条\t规划、建设、养护、保护航道,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防建设的需要,遵循综合利用和保护水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服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和防洪总体安排,统筹兼顾供水、灌溉、发电、渔业等需求,发挥水资源的综合效益。 城市绿化条例(2017-03-01)\t第十六条\t城市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和开发住宅区项目,需要绿化的,其基本建设投资中应当包括配套的绿化建设投资,并统一安排绿化工程施工,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绿化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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