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一定,无效担保合同担保人的法律责任应按如下情况处理: 1、主合同无效致使担保无效时担保人的职责,不管主合同的无效应归责于谁,仍是双方都有差错,也不管无效的结果导致的是返还原物,仍是补偿丢失,担保人无差错的,担保人都不应承当担保责任。 2、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时,债款人无过错的,因担保人的无效担保行为形成主合同债款人丢失的,担保人应依据其差错与债款人承当连带补偿责任。该种担保人承当连带补偿责任的情况,主要是指债款人与担保人违反法令制止性或强制性规则以及歹意勾结诈骗债款人而缔结担保合同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 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