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双方只签了离婚协议书,但没有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的,这不算离婚,因为婚姻关系的解除,要以民政局的离婚证或者法院出的生效的离婚裁判文书为准。不过呢,没生生效的离婚协议书也并不是一文不值,在诉讼离婚时,它能作为证据使用,起到以下三个作用: 1、证明感情不和过,你看,离婚协议书都签字了,确实感情不好; 2、能证明有哪些财产,这个很具有真实性,对于另一方否认有存款和债务等事实,非常管用; 3、第三方面,协议中原定的财产分割方案,以及子女抚养费的标准,对法官都有参考价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