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根据其在失业前用人单位和个人累计缴费的时间长短而定,满一年不足五年的最长为12个月,满五年不足十年的最长为18个月,十年以上的最长为24个月。 法律分析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拓展延伸 失业保险的缴纳期限是多久? 失业保险的缴纳期限根据不同地区和国家的法律规定而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失业保险的缴纳期限通常是根据个人在就业期间的工作时间来计算的。在某些地区,要求连续工作一定的时间才能享受失业保险的福利,这个时间段可以是几个月或几年。然而,在其他地区,可能要求缴纳一定的社保费用或税金,以满足失业保险的资格要求。因此,具体的缴纳期限需要参考当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建议您咨询当地的劳动部门或社会保险机构,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结语 根据不同地区和国家的法律规定,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会有所不同。根据个人在就业期间的工作时间和缴费情况,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最长达到二十四个月。具体的缴纳期限和资格要求,请咨询当地的劳动部门或社会保险机构,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