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厂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的处理流程 |
释义 | 首先,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通知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其次,事故发生后,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再次,启动相应的事故调查程序,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提交事故调查报告。这个时候不得谎报,漏报,瞒报。 最后,有义务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相关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应当接受工会和职工的监督,然后根据现场应急视情况对公司的应急预案进行修改,并定期组织演练。 一、安全事故的处理原则 一般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一)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二)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三)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四)事故没有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不放过。 二、安全事故等级的划分 (一)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二)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三)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四)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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