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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注销登记适用情形不包括有
释义
    注销登记适用情形不包括有:
    1、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
    2、正在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
    4、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的企业,曾经被行政处罚过的企业;
    5、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
    6、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
    公司申请注销登记的情形申请公司注销登记的情形有:
    1、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2、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3、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注销登记是指登记机关依法对因解散、歇业、被撤销、宣告破产、被责令关闭或者其他原因终止营业的企业,收缴营业执照、公章等,撤销其注册号,取消其法人资格的行政行为。根据法律规定,注销公司依法需按照如下步骤组织清算后,方能办理注销登记,终止公司法人资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一百八十九条
    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
    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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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12:1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