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肺结核是否算是“既往病”,根据不同保险公司的定义可能存在差异。但是,对于重疾险的赔付,一般情况下既往病不会影响到赔付的范围。因此,如果保险合同中未明确规定肺结核属于既往病的范畴,则可以申请赔付。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五条: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责任,保险人应当在被保险人发生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时按约定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2.《保险法》第十六条:被保险人故意造成重大疾病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者资料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3.《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第三条: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日前已经患有本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疾病,该项保险责任不予承保。 4.《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第四条: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日前已经有临床诊断或者治疗行为的,应当向保险人如实告知,否则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5.《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第六条: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日后,根据医生的诊断或者治疗行为,被诊断为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的,保险人应当按约定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