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抵押车有哪些风险? |
释义 | 抵押车的风险有车辆无法过户,当债务人没有按时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要对车辆进行优先受偿。以车辆进行抵押的,抵押权在抵押合同生效的时候设立,如果没有办理抵押登记,则不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 一、什么是流押条款,效力如何 流押条款,指债权人在订立抵押合同时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 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我国是禁止使用流押条款的,抵押权人不能要抵押合同中约定,在债务履行届满前,抵押物归抵押权人所有。 当事人之间订有流押条款的,债权人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需要满足抵押权设立的前提条件,即不动产抵押权经登记设立;动产抵押权经抵押合同生效设立,未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二、房产抵押与质押的区别 房产抵押和质押的区别就在于是否转移担保财产的占有,抵押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管形态,仍由抵押人负责抵押物的保管,质押改变了质押物的占管形态,由质权人负责对质押物进行保管,严格来讲质权是债权人于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约定的情形时,得就债务人或第三人转移占有或经登记。而抵押权则不一样,抵押权是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移转占有,而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财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情形发生时,予以变价并就其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三、车辆抵押给融资租赁公司 机动车作为特殊的不动产,可以在抵押时办理抵押登记,在债权发生冲突时优先受偿权。抵押车辆时需要签一份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会对债权人和债务人的权利及义务加以说明。抵押合同是主合同的债务人或当事人与债权人签订的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而以抵押物作为合同履行担保的书面协议。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四百零四条 以动产抵押的,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经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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