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死后的房产证名字能否修改? |
释义 | 房屋过户失败可能会影响遗产继承权,因此老人过世后,若房子的产权人没有将房屋产权改为子女的名字,则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房产过户或变更。房产继承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办理。 法律分析 老人过世后,若房子的产权人没有将房屋产权改为子女的名字,那么遗产继承仍未完成,这将会影响房产的相关处置权。 一、房子无法过户怎么办 房子无法过户是不可以买的。过户失败的原因由很多,包括这可能是被有关部门查封的房产、还没有解除抵押的房地产、产权人已经离婚但是还没有办理房产分析登记的房产等等,或者是伪造业主授权委托书出售的房屋,以及没有经过其他的产权人的同意,和共有产权人、出卖人出卖该房屋的。 二、老人去世后房产证怎么变更 老人去世后房产证变更方式: 1、房屋原产权人地过世的,房屋过户就属于继承过户,继承人可以持被继承人死亡证明、遗嘱等材料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过户登记。房屋继承是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 2、当继承发生时,对于共有房产需要分割,即分出被继承人名下房产份额,然后再继承; 3、如果有遗嘱或者遗赠的,先按照遗嘱或者遗嘱办理; 4、遗嘱或者遗嘱无效或者未处理部房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拓展延伸 安置房房产证名字问题 一般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是谁,那么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人就是谁。 拆迁安置户家庭拿到拆迁安置房且具备办理房产证条件后,家庭人员可以协商对这些安置房如何办理房产证,在办理的房产证上写上谁的姓名。 如家庭人员中有人愿意放弃安置房产权的,放弃产权人则必须带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等资料,到房地产登记中心填写一份放弃安置房权利的声明。 通常没有矛盾的家庭,年纪大的老人会主动放弃安置房的产权,将自己的产权份额办到晚辈名下,否则以后一旦成为遗产也是挺麻烦的,需要花费很大的精力、财力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农村宅基地住房拆迁时,如果子女与父母是同一户宅基地住房的家庭人员,父母可以通过放弃安置房产权的方式,将属于自己的安置房产权份额直接转到子女的名下。 如果子女与父母不是同一户宅基地住房的家庭人员,父母不能将自己的安置房产权直接写上子女的名字,要等父母拿到拆迁安置房的房产证后; 再通过买卖、赠送、继承的方式将安置房产权过户到子女的名下,这样要多支付一笔相应的房产过户税费。 结语 房屋过户或变更产权人时,需要了解相关规定并办理相应的手续。否则,可能会影响房产的相关处置权。如果遇到房屋无法过户的情况,可以咨询相关部门了解具体情况,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条国家保护自然人的继承权。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