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西城区律师法律服务收费多少
释义
    一、代理一审案件1.一般案件①代理费:a、普通民事、经济案件,不涉及财产标的的,根据案件复杂程度、律师工作所需耗费时间,代理律师知名度和经验,在2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案件不涉及财产标的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b、涉及财产标的的,按争议标的收取代理费,但最低不低于2000元(外地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争议标的 a 代理费计算 满额(rmb)100000元以下部分 a*5% 5000元(10万元满额)100001—500000元部分 a*3% 17000元(50万元满额)500001—1000000元部分 a*2.5% 29500元(100万元满额)1000001—5000000元部分 a*2% 109500元(500万元满额)5000001—10000000元部分 a*1% 159500元(1000万元满额)10000001元以上部分 a*0.75%②办案费:办案所需的交通、通讯、复印、打印等费用实行包干制,按以下标准收取:a.北京市内(城八区)案件人民币1500元整(如需要去外地出差,费用实报实销);b.北京市郊区案件人民币2000元整(如需要去外地出差,费用实报实销);c.外地案件差旅费实报实销。d、办案所需其他费用(翻译费、查询费、鉴定费、公证费以及代理律师代为支付的其他费用)实报实销。2、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代理费按上述标准的2倍收取,其他办案费用不变。二、代理二审案件1、未代理一审只代理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2、曾代理一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3、代理二审后发回重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三、代理再审(申诉)案件1、未曾代理一、二审而单独代理再审(申诉)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二倍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2、曾代理一审或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或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四、代理执行案件1、单独代理执行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2、曾代理一审或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或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代理民事诉讼和仲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采取部分风险代理方式收费,即签约时委托方只向律师支付基本办案费,通过律师代理胜诉后按胜诉额的百分比支付律师代理费。部分风险代理具体收费比例由委托方与承办律师直接面谈。
    下城区律师法律服务收费多少?
    浙价服〔2015〕203号。《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完善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的通知》。各市、县(市、区)物价局、司法局: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促进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和《浙江省定价目录》(2015版)规定,现就完善我省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大幅缩小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范围。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机构提供的下列法律服务项目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二)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以及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代理人;(三)担任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的代理人。上述以外的其他法律服务收费全部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二、律师事务所依法开展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律师服务的收费标准按《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制定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11〕212号)执行。三、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依法开展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法律服务,其收费标准为:(一)代理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案件:1500-8000元/件。(二)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案件,根据诉讼标的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收费: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4.8-6.4%,最低收费1500元;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含50万元):4-4.8%;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3.2-4%;1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含500万元):2.4-3.2%;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1.6-2.4%;1000万元以上:0.8-1.6%。担任二审代理、异地办案差旅费、诉讼费、仲裁费。司法鉴定费等,依照律师服务收费规定执行。四、本通知自2015年11月15日起执行。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司法厅。2015年10月8日。浙江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一、代理刑事案件。侦查阶段:1500-8000元/件。审查起诉阶段:1500-10000元/件。一审审判阶段:2500-25000元/件。代理刑事自诉案件或者担任被害人代理人的,可按照上述标准酌减收费。二、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2500-10000元/件。(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根据诉讼标的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收费: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6-8%,收费不足2500元的,可按2500元收取。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含50万元):5-6%。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4-5%。1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含500万元):3-4%。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2-3%。1000万元以上:1-2%。三、代理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2500-10000元/件。(二)涉及财产关系的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按照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标准收费。
    东城区律师法律服务收费多少?
    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律师协会关于全面放开我市律师法律服务收费的通知。各区司法局、区律师协会(联席会)、各律师事务所:按照中央和北京市“放管服”改革要求,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自2019年4月1日起,取消我市律师诉讼代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实行市场调节价。这是我市深化律师制度改革、优化律师执业环境的一件大事,有利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为维护我市律师法律服务收费放开后的正常秩序,确保“放而不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2019年4月1日起,全市律师法律服务收费全面实行市场调节价。二、律师法律服务收费放开后,各律师事务所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及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为委托人提供质量合格、价格合理的服务。不得利用优势地位强制服务、强制收费,或者只收费不服务、多收费少服务。严禁串通涨价、恶意低价以及价格欺诈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三、市、区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联席会)要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法律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或者收费合同规定的、违反统一收取律师法律服务费和办案差旅费规定的、不开具律师法律服务收费合法票据的、不向委托人提交代交费用或办案差旅费有效凭证等违反《律师法》和律师执业纪律的,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根据各自职权,依法依规查处,切实维护首都法律服务市场秩序。四、《北京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北京市律师诉讼代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京发改规[2016]10号)的废止将由发文机关另行依法办理。特此通知。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律师协会。2019年3月2日。
    襄城区律师法律服务收费多少?
    《湖北省司法厅关于律师服务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不再实行政府定价的通知》,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司法局:2018年4月27日,省物价局下发《关于印发 湖北省定价目录 的通知》(鄂价法规[2018]46号),没有将律师服务收费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纳入定价项目。省司法厅经征求省物价局意见,确认我省律师服务收费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不再实行政府定价,实行市场调节价。为维护我省法律服务收费放开后的正常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2018年12月1日起,全省律师服务收费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全面实行市场调节价。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提供法律服务的收费标准由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同委托人协商确定。二、各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及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为委托人提供优质高效、价格合理的服务,严禁恶意低价、串通涨价、价格垄断、价格欺诈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三、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会同物价管理部门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监督管理。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纪律的,司法行政机关和物价管理部门根据各自职权,依法依规查处,切实维护我省法律服务市场秩序。四、2018年6月1日前的律师服务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行为适用《关于印发公证等专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鄂价工服[2016]57号)。2018年6月1日至12月1日前的律师服务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行为适用《关于印发 湖北省定价目录 的通知》(鄂价法规[2018]46号)。五、《湖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湖北省基层法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修订将由发文机关另行依法办理。湖北省司法厅2018年11月27日
    阿城区律师法律服务收费多少?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司法厅。关于基层法律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的通知。黑价联〔2016〕23号。各市(地)、县(市)物价局、司法局,省垦区、森工物价局、司法局:为维护基层法律服务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基层法律服务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和《黑龙江省基层法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黑价联〔2016〕22号)有关规定,现将我省基层法律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下列基层法律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一)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以及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的代理人;(二)担任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的代理人。二、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基层法律服务收费标准。(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收费200—1000元;(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下列比例分段累计收费:1.标的额10万元及以下的,按标的额3%收费;2.标的额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的,按2%收费;3.标的额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的,按1%收费;4.标的额1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的,按0.5%收费;5.标的额500万元以上的,按0.2%收费。基层法律服务所应当在以上标的额比例范围内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具体的收费标准,每件法律服务费最低收费额500元,最高收费额不得超过8万元。三、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基层法律服务不得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四、代理疑难、复杂的法律事务,基层法律服务所可与委托人单独签订委托服务协议,共同明确疑难、复杂法律事务的项目和内容,收费标准可由双方在政府指导价基础上协商确定。五、本通知自2016年7月1日起执行至2020年6月30日。《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司法厅关于印发 黑龙江省基层法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的通知》(黑价联〔2013〕1号)中有关黑龙江省基层法律服务政府指导价收费项目及标准同时废止。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司法厅。2016年5月16日。
    柯城区律师法律服务收费?
    浙价服〔2015〕203号。《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完善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的通知》。各市、县(市、区)物价局、司法局: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促进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和《浙江省定价目录》(2015版)规定,现就完善我省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大幅缩小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范围。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机构提供的下列法律服务项目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二)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以及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代理人;(三)担任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的代理人。上述以外的其他法律服务收费全部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二、律师事务所依法开展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律师服务的收费标准按《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制定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11〕212号)执行。三、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依法开展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法律服务,其收费标准为:(一)代理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案件:1500-8000元/件。(二)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案件,根据诉讼标的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收费: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4.8-6.4%,最低收费1500元;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含50万元):4-4.8%;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3.2-4%;1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含500万元):2.4-3.2%;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1.6-2.4%;1000万元以上:0.8-1.6%。担任二审代理、异地办案差旅费、诉讼费、仲裁费。司法鉴定费等,依照律师服务收费规定执行。四、本通知自2015年11月15日起执行。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司法厅。2015年10月8日。浙江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一、代理刑事案件。侦查阶段:1500-8000元/件。审查起诉阶段:1500-10000元/件。一审审判阶段:2500-25000元/件。代理刑事自诉案件或者担任被害人代理人的,可按照上述标准酌减收费。二、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2500-10000元/件。(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根据诉讼标的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收费: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6-8%,收费不足2500元的,可按2500元收取。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含50万元):5-6%。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4-5%。1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含500万元):3-4%。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2-3%。1000万元以上:1-2%。三、代理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2500-10000元/件。(二)涉及财产关系的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按照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标准收费。
    
     该内容由 闫璨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24 18: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