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农民耕地什么情况可以收回?
释义
    法律分析:
    在农村的土地整治工作中,有以下这类土地将会被无偿收回:闲置或者房屋倒塌长达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搁置荒芜三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耕地;农村家庭成员全部去世导致承包合同失效的土地;农民违规违法使用导致损坏的土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七条 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
    第三十八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进行耕种并且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个人恢复耕种,也可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以及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1 3:4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