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规定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即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能任意撤销。 一、民法典赠与合同能否强制履行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对于一般的赠与合同而言由于赠与人在赠予财产转移之前具有任意撤销权,因此不能强制履行。但是对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赠与合同,必须履行,赠与人不履行的受赠人可以请求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条: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公益性的捐赠可以撤销吗? 公益性的捐赠不可以撤销。 公益性捐款因其特殊的性质而不同于一般的赠与。一般的赠与在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任意撤销赠与;公益性捐款不具备任意撤销权,是不可撤销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三、任意撤销权限制是什么 任意撤销权有如下限制: 1.只能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2.对于不动产和需要登记的动产,需在登记之前撤销。 3.如果赠与标的物已交付或登记,不得撤销。 4.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可以撤销。 赠与人任意撤销权是指未经公证的赠与、或非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以前无需任何理由均可撤销赠与的权利。其目的就是赋予赠与人与受赠人达成合意后法定要件实现前以悔约权,使赠与人不致因情绪冲动,思虑欠周,贸然应允将不动产等价值贵重物品无偿给与他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