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危房拆除申请流程 |
释义 | 危房拆迁的法定程序和房屋补偿标准。危房拆迁需要向城乡规划建设局提出申请,拆迁流程包括申领拆迁许可证、审核、发布拆迁通告、评估等步骤。房屋补偿标准根据现行法律和实际情况确定,城市国有土地上以建筑面积和市场评估价值计算,农村集体土地上以宅基地使用权或建设用地使用权为基础计算。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不得低于市场价格,评估结果有异议可申请复核和鉴定。 法律分析 1. 危房拆迁需要向城乡规划建设局提出申请。 2. 危房改造通常会向城乡规划建设局或乡镇政府的农房办申请,而如果是村里的话,则需要向村委会提出申请。危房改造是一项政府行为,属于政府的阶段性工作。一般情况下,政府会设立临时性的组织机构(如政府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或办公室)来组织实施,这些机构通常设在住建委或新农村建设办公室。 一、危房拆迁的法定程序是什么 对危房的拆迁流程是: 1、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 2、拆迁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 4、发布《拆迁通告》; 5、选择确定评估机构; 6、入户调查; 7、评估结果公示; 8、出具并送达评估报告; 9、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10、发放、领取补偿款;拆除房屋。 二、房屋拆迁如何补偿 房屋赔偿标准是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和实际情况而定的。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以房屋所有权证书载明的建筑面积、被拆迁地区房屋市场评估价值为基础计算具体补偿数额;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拆迁,以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或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国土部门房屋测绘数据为基础计算具体的拆迁补偿数额。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结语 危房拆迁和改造需要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并遵循一定的法定程序。房屋拆迁的补偿标准由政府制定,并依据房屋市场评估价值进行计算。拆迁过程中,拆迁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并发布拆迁通告。被拆迁人可以在拆迁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拆迁管理部门提出异议,拆迁管理部门负责处理。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本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办理,但政府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章 征收决定 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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