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撤销赠与是否具有诉讼时效 |
释义 | 撤销赠与的时效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 一、重大误解合同撤销权期限有什么 重大误解撤销权的期限如下: 1、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或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三个月内未行使撤销权; 2、当事人受到胁迫,自胁迫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撤销权; 3、当事人知道撤销原因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撤销权的行使应当具备主客观条件。 二、撤销合同诉讼时效多久 撤销合同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但是合同撤销权不适用于诉讼时效制度,适用于除斥期间制度,自订立可撤销合同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三、民法典赠与合同的撤销权如何行使 赠与人行使撤销权主要包括两种情况:1、赠与财产交付前的撤销权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前,除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外,其他的赠与,赠与人都享有撤销权,可以撤销赠与。2、赠与财产交付后的撤销权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后,发生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三种情形的,赠与人也有权撤销赠与;时间期限是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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