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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合同续签的期限是多长?
释义
    可以。根据工伤赔偿的相关法律规定工伤职工的护理费由用人单位支付如果用人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护理费可以由工伤保险报销。所以工伤护理费是可以报销的。
    【延伸知识】:工伤赔偿
    工伤赔偿项目包括:
    (一)治(医)疗费。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四)康复治疗费。
    (五)辅助器具费。
    (六)停工留薪期工资。
    (七)生活护理费。
    (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九)伤残津贴。
    (十)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十一)丧葬补助金。
    (十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十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相关法律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工伤期间护理费有哪些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规定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工伤治疗后护理费
    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规定计算。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工伤待遇护理费怎么支付
    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工伤待遇护理费怎么支付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工伤待遇护理费怎么支付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工伤职工经评残并确认需要护理的应当按月发给护理费。护理等级根据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及洗漱、自我移动五项条件区分为全部护理依赖、大部分护理依赖和部分护理依赖三个等级。护理等级由劳动鉴定委员会评定。工伤护理费依照上述护理等级分别按上年度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五十、百分之四十、百分之三十发给。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二、工伤事故后由用人单位支付的费用有哪些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注:实践中主流做法是按照工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确定。
    计算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时是否包括加班费实务中各地有不同的做法。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按月享受伤残津贴。5-6级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在难以安排工作的情况下支付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70%;
    六级伤残:本人工资×60%。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伤残就业补助金适用于5-10级伤残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工伤保险条例未规定统一标准具体标准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可以在各省的工伤保险条例或工伤保险办法中查阅。
    (四)停工留薪期护理费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如果单位未安排护理则由单位支付护理费。一般可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支付。
    (五)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费用承担
    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职工发生工伤的所有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费用均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
    (六)不及时申请工伤认定的费用承担
    用人单位未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注:以上计算方式中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综上可知单位为职工购买了社会保险职工就是参加了工伤保险参加了工伤保险的职工住院期间的护理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没有为职工购买社会保险(包括工伤保险)那么职工就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此时所发生的费用由所在单位支付。
    相关内容:交通事故工伤哪个先赔?
    一、交通事故工伤哪个先赔?
    交通事故工伤哪个先赔法律中并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工伤和交通事故是没有明确规定谁先赔偿的只要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工伤和交通事故都应当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工伤赔偿的规定是什么?
    当职工在上下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个时候就会发生一个问题那就是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而导致的工伤事故会在赔偿责任上产生民事侵权赔偿责任与工伤保险赔偿责任相竞合然后当事人在理论上可以获得工伤赔偿和交通事故赔偿然后工伤和交通事故谁应当先赔偿是没有规定的双方都应当进行赔偿。然后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回复当事人是可以获得两份赔偿的当事人既可以享受工伤待遇也可以获得交通事故的赔偿但有一个限制那就是在医疗费方面只能获得一份赔偿这样看来工伤和交通事故谁先赔偿没有任何影响毕竟工伤赔偿后还可以要求交通事故赔偿的。
    总的来说工伤和交通事故是没有规定谁先赔偿的既然当事人除了医疗费其他的费用都可以获得重复的赔偿那么工伤和交通事故应当由谁先赔偿是没有任何关系的无论哪一个先赔偿都是可以的反正不会影响另一方的赔偿这样就不用纠结谁先赔偿。
    在当代的社会如果是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并结合我们国家《工伤保险条例》当中所规定的工伤被认定为工伤之后是有交通事故的肇事方来承担赔偿的责任还是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进行赔偿这个法律当中并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而是应当根据不同的情况结合实际来进行判断的。
    上海工伤护理费应该谁付
    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上海工伤护理费应该谁付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上海工伤护理费应该谁付
    工伤职工护理费停工留薪期由所在单位支付;
    劳动能力鉴定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1、停工留薪期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存在生活自理障碍需要护理的由治疗工伤医疗机构出具书面证明用人单位负责护理用人单位可以派人护理也可以请人护理也可以支付护理费由工伤职工请人护理。用人单位支付护理费的所在省市有规定的应当从所在省市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参照当地护工水平比照同类情况办理。
    2、劳动能力鉴定需要护理工伤职工治疗终结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存在生活自理障碍按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障碍程度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护理费标准为:
    完全护理50%大部分护理40%部分护理30%。生活护理费随着当地职工工资和生活费变化由所在省市适时调整。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生活护理费。
    二、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工伤职工护理费、停工留薪期由所在单位支付然后经过工伤鉴定之后由工伤保险公司支付希望大家可以明白。
    以上这些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
    相关内容:工伤赔偿律师收费是多少钱
    一、工伤赔偿律师收费是多少钱
    工伤律师收费标准各地不一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律师费考虑了以下主要因素:工作时间;法律事务的难度;客户的承受能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律师的社会声誉和工作水平等一般收费几千到几万。
    以下标准可供参考:
    1、调查取证
    接受委托从事涉及与工伤事故处理有关的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机动车登记、公司企业工商登记等政府档案的调档收费标准为每项收费1000—5000元。
    2、法律咨询
    工伤法律咨询每次收费300-500元。
    3、代写法律文书
    代写工伤赔偿协议书 收费1500—3000元; 代写工伤赔偿起诉书 收费1500—3000元;
    4、代理工伤诉讼
    代理工伤诉讼:按照诉讼金额的8%—12%收费但最低收费每件不低于6000元。
    5、代理工伤劳动仲裁
    代理劳动仲裁:不涉及财产的每件3000元 代理劳动仲裁:涉及财产的按照仲裁金额的8%—12%收费但每件最低收费不低于6000元。
    6、代理工伤调解
    根据最终工伤调解协议约定赔偿数额的8%-12%收取代理费但每件最低收费不低于6000元。
    二、申请工伤要注意的有效期?
    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职工发生工伤后需经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才能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在此过程中受伤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可能会发生工伤保险争议。为了保证当事人特别是工伤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在工伤保险流程中遇到争议要学会正确维护自身权益。
    工伤职工生活护理费如何支付
    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工伤职工生活护理费如何支付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工伤职工生活护理费如何支付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工伤职工经评残并确认需要护理的应当按月发给护理费。护理等级根据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及洗漱、自我移动五项条件区分为全部护理依赖、大部分护理依赖和部分护理依赖三个等级。护理等级由劳动鉴定委员会评定。工伤护理费依照上述护理等级分别按上年度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五十、百分之四十、百分之三十发给。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二、工伤事故后由用人单位支付的费用有哪些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注:实践中主流做法是按照工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确定。
    计算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时是否包括加班费实务中各地有不同的做法。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按月享受伤残津贴。5-6级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在难以安排工作的情况下支付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70%;
    六级伤残:本人工资×60%。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伤残就业补助金适用于5-10级伤残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工伤保险条例未规定统一标准具体标准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可以在各省的工伤保险条例或工伤保险办法中查阅。
    (四)停工留薪期护理费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如果单位未安排护理则由单位支付护理费。一般可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支付。
    (五)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费用承担
    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职工发生工伤的所有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费用均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
    (六)不及时申请工伤认定的费用承担
    用人单位未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注:以上计算方式中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综上可知单位为职工购买了社会保险职工就是参加了工伤保险参加了工伤保险的职工住院期间的护理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没有为职工购买社会保险(包括工伤保险)那么职工就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此时所发生的费用由所在单位支付。
    相关内容:签了工伤赔偿协议后多久能拿钱
    一、签了工伤赔偿协议后多久能拿钱?
    签了工伤赔偿协议后大概在一年左右的时间能拿钱。工伤赔偿要大概一年左右才能拿到钱的。具体如下:
    工伤认定:从单位或个人申请之日算起劳动部门15日内审核资料60日作出工伤认定20日内送达按规定时间上限是95天。
    劳动能力鉴定:经过治疗伤情稳定后才能做鉴定一般要在6个月左右60日内作出鉴定决论共需240天
    工伤赔偿:劳动部门审核要一个月左右。
    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对工伤认定的时限作出规定一是可以及时有效地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利于保持社会的安定减少甚至杜绝“闹工伤”事件的发生;二是可以提高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工作效率;三是符合审批的及时性原则的要求。
    根据本条的规定工伤认定作出的时限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的60日内。需指出的是工伤认定时限的起点是收到工伤认定的申请。所谓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并不是指只要收到工伤申请书等一、两项材料就开始工伤认定的时限计算而必须在收到了所有的工伤申请材料后起算。工伤认定申请人在申请时所提交的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地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二、工伤赔偿相关费用有哪些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7)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9)劳动能力鉴定费。
    在当代的社会目前发生的工作性伤害之后那么首先是需要申请的工伤认定的申请应当严格的按照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当中的规定来进行确定。然后需要对于伤残的程度来进行劳动能力等级的鉴定。最后才能够获得工伤保险基金的赔付然后来确定最终的赔偿的金额。
    
     该内容由 孙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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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8:2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