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政策什么? |
释义 | 一、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条件: 1、按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申请贷款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或三个月)以上,且借款人及其配偶均无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未向其他公积金借款人提供过贷款担保或辅助借款。 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和装修城镇自住住房的房屋所有权人或购买公有住房的房屋使用权人以及与房屋所有权人或房屋使用权人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 3、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和装修自住住房的有关手续及土地、建设、规划等部门的批准文件和规定比例的自筹资金; 5、提供符合《民法典》规定且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 6、其他规定条件。 二、个人准备资料: 1、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 3、申请人配偶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 4、申请人的辅助还款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 5、申请人及配偶、辅助还款人户口簿; 6、申请人的结婚证明或婚姻关系证明; 7、申请人及配偶、辅助还款人的工作情况及收入证明; 8、贷款资金划款委托书; 9、以上材料一式三份。 三、商贷转公基金贷款准备材料: 1、购房合同; 2、商业贷款《借款合同》; 3、最近三个月商业贷款还款证明; 4、商业银行出具的贷款余额证明以及贷款人的身份证; 5、户口本; 6、婚姻证明; 7、以上材料一式三份。 以上就是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政策的相关内容,只有符合一定的条件者就可以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办理时一定要带上所需要的所有材料,也可以在办理前先到有关部门咨询清楚所需要的材料,这样可以一次性准备充分,从而节约时间快捷办理,公积金贷款可以减轻一定的经济负担,因此大家符合条件的一定要积极办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6、租房自住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北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房,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8、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9、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10、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1、5、6、7、8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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