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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资中哪些不计入社保基数
释义
    不计入社保基数的项目
    1.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教练员的奖金。2.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费用。职工保险福利费用包括医疗卫生费、职工死亡丧葬费及抚恤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文体宣传费、集体福利事业设施费。3.劳动保护的各种支出。包括:工作服、手套等劳动保护用品,解毒剂、清凉饮料,以及按照国务院1963年7月19日劳动部等七单位规定的范围。4.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5.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6.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7.对自带工具、牲畜来企业工作的职工所支付的工具、牲畜等的补偿费用。8.实行租赁经营单位的承租人的风险性补偿收入。9.对购买本企业股票和债券的职工所支付的股息(包括股金分红)和利息。10.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生活补助费以及一次性支付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11.因录用临时工而在工资以外向提供劳动力单位支付的手续费和管理费。12.支付给家庭工人的加工费和按加工订货办法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发包费用。13.支付给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的补贴。14.由单位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15.按照国家政策为职工建立的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其中单位按政策规定比例缴纳部分。
    年终奖计入社保基数吗
    年终奖算入社保基数。针对用人单位工资发放形式的多种化,职工在确定缴费基数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单位从职工工资中直接代扣代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个调税等,应纳入缴费基数。
    (2)单位以现金或银行存款形式支付给职工个人的交通补贴、电话补贴、午餐补贴、过节费以及支付高温、高空、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岗位的津贴,应纳入缴费基数。
    (3)单位通过税后利润提成或分红的办法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工资,应纳入缴费基数。
    (4)实行底薪制的职工,根据营业额或经营业绩提成取得的收入,应纳入缴费基数。
    (5)实行业务承包或费用包干,单位不再报销差旅费用的职工,其承包收入中的60%应纳入缴费基数。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奖金补贴等是否计入社保基数
    奖金补贴是要计入社保基数。奖金补贴属于工资总额中的一部分,所以社保基数要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来确定的,若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300%为缴费基数。
    奖金补贴等是否计入社保基数
    奖金补贴是要计入社保基数。
    奖金补贴属于工资总额中的一部分,所以社保基数要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来确定的,若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300%为缴费基数。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派遣员工工资能否计入工资薪金基数计提职工福利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综上所述,如果实际用工单位在向劳务派遣单位支付劳务派遣人员的相关费用时,实际用工单位接受外部劳务派遣工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有证据证明未计入劳务派遣公司工资薪金总额基数的,准予计入本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含福利费、教育经费)扣除的依据。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第十一条下列各项不列入工资总额的范围:
    (一)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颁发的发明创造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教练员的奖金;
    (二)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
    (三)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
    (四)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
    (五)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六)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
    (七)对自带工具、牲畜来企业工作职工所支付的工具、牲畜等的补偿费用;
    (八)实行租赁经营单位的承租人的风险性补偿收入;
    (九)对购买本企业股票和债券的职工所支付的股息(包括股金分红)和利息;
    (十)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生活补助费等;
    (十一)因录用临时工而在工资以外向提供劳动力单位支付的手续费或管理费;
    (十二)支付给家庭工人的加工费和按加工订货办法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发包费用;
    (十三)支付给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的补贴;
    (十四)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
    
     该内容由 杨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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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5:5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