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业金忘记签到是否可以顺延领取? |
释义 | 失业人员需在每月1至10日内签到领取失业保险金,逾期未签到且无正当理由者将停发当月待遇。未领取的待遇将计入未领取月数,直至停止或领取期限结束。除非有正当理由,否则不能补发失业金。正当理由包括住院治疗、怀孕期间、子女未满一周岁等情况。如本人无法办理,可委托亲属代签收,或在正当理由消除后本人办理补发手续。 法律分析 当月去补,还是可以继续领的。 失业保险金每月的签到时间是1至10日,(节假日除外,顺延时间另行通知)。 逾期签到的,如果无正当理由,1个月无正当理由未办理领取手续的,停发当月失业金等待遇,当月计入未领取的待遇月数,待发生停止情形或领取期限结束时结转;发生停止情形的,其累计的尚未领取的待遇月数结转,与下次失业时核定的失业金期限合并计算。除非有正当理由,才能补发相应月数的失业金等待遇。符合省条例规定的正当理由情形(包括失业人员在住院治疗期间、女性失业人员在怀孕期间、女性失业人员子女未满一周岁等情形。),可以办理免求职手续,但应每月完成签收。本人无法办理的,可委托其亲属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失业人员本人身份证及相关村料,到原申领失业待遇的区社保局或办事处办理代签收手续。如没法委托,可在正当理由消除后本人到原申领失业待遇的区社保局或办事处办理补发。 拓展延伸 失业金签到遗忘后是否有补救机会? 失业金签到遗忘后,确实存在一定的补救机会。根据相关规定,如果申领失业金的人因为某种原因忘记签到,可以向劳动部门提出补签申请。补签的具体程序和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情况需根据当地政策进行咨询。通常,需要提供详细的解释和合理的理由,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如果补签申请被批准,失业金的领取将会顺延。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补签并不保证一定会成功,因此在申请失业金时,务必按时签到,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结语 失业金签到遗忘后,仍有补救机会。根据规定,忘记签到的申领者可向劳动部门提出补签申请。具体程序和要求请咨询当地政策。需提供解释、理由和证明材料。若申请获批,失业金领取将顺延。但补签并不保证成功,故务必按时签到,避免麻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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