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担保,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1、如果在担保时写明如果借款人不能偿还,负责担保,那么就是一般保证,法律上对一般保证是这样规定的,当借款人在法律上不能偿还(申请执行后,不能执行),才可以执行保证人的财产。2、如果在担保人没有写任何以上内容,那么就是连带保证,债权人可以向借款人要钱,也可以向保证人要钱。连带保证的责任比较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担保制度司法解释》 第二十九条 无论是连带责任保证还是一般保证均不及于其他保证人,又如“撤诉是否影响保证诉讼时效。 第三十一条 对连带责任保证和一般保证的撤诉后果做了区分。可以说新的司法解释使得我们国家的担保制度更加系统与完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