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登录进入电子税务局,点击主界面的事项办理,再点击登记。 点击登记后,页面会弹出很多选项,点击变更登记,再点击办理。 进入变更登记页面,在变更项目下选择办税人姓名。 选择办税员姓名后,变更登记事项下面会自动弹出原办税员的姓名,在变更后内容处填上修改后的办税员。 提醒一下,修改变更办税人的姓名,需要和身份证号码、手机号一并修改,就是变更项目还要选择身份证、手机号。填写好后把页面拉到最下方,点击下一步。 点击下一步之后,页面会跳转,并弹出需要上传的附件,必报的资料就是一定要上传的。 点击必报后面的上传按钮,选择需要上传的文件资料,点击上传,最后点击提交。税务端审核之后,办税人员的姓名就修改成功了。财务负责人的姓名也是同样的方法修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