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违纪党员主动退出违纪违法所得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吗?可以。 对党员违犯党纪的行为,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准确地认定违纪性质,区别不同情况,恰当地予以处理。应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给予违纪党员何种处分,是在查清违纪事实的基础上,区别不同情况,综合考虑各种情节而作出的。从轻、从重处分,是指在纪律处分条例分则中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内,给予较轻或者较重的处分。减轻、加重处分,是指在纪律处分条例分则中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或者加重一档给予处分。《纪律处分条例》明确规定了从轻、从重或减轻、加重处分等情形。主要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规定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一)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的; (二)主动检举同案人或者其他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 (三)主动挽回损失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 (四)主动退出违纪违法所得的; (五)有其他立功表现的; (六)纪律处分条例分则中另有规定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一)强迫、唆使他人违纪违法的; (二)串供或者伪造、销毁、隐匿证据的; (三)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 (四)包庇同案人员或者打击报复批评人、检举人、控告人、证人及其他人员的; (五)有其他干扰、妨碍组织审查行为的; (六)纪律处分条例分则中另有规定的。 故意违纪受处分后又因故意违纪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应当从重处分。 一人有纪律处分条例分则中规定的两种以上(含两种)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应当合并处理,按其数种违纪行为中应当受到的最高处分加重一档给予处分;如果其中一种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即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