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山东省2020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相关待遇计发基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除菏泽之外的15市企业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月计发基数为6573元。省直管企业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月计发基数为6893元。2020年度全省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救济费计发基数为6787元。 法律依据: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 2020 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根据有关规定,我省 2020 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相关待遇计发基数按照下列标准执行: 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除菏泽之外的 15 市企业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月计发基数为 6573 元。 二、省直管企业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月计发基数为 6893 元。三、2020年度全省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救济费计发基数为 6787 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