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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办理离婚程序咋办
释义
    1,协议离婚:⑴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2)婚姻登记员讲明民法典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并询问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3)当事人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说明书,申请离婚登记说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4)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做监督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书当事人双方应事先准备好,打印还是手写没有统一要求,签名处最好空置,当场签署。需要注意的是,比如在上海,某些区县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必须亲自书写,不能打印,如闵行区和普陀区。所以在办理离婚登记之前,最好同所在区县的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联系一下,问清所需带的材料,准备齐全,省得白跑浪费时间。(5)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6)婚姻登记员颁发离婚证,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a核实双方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b告知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离婚协议纠纷的处理及法律救济途径;c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摁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摁指纹;d在结婚证上加盖条形印章,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注销的结婚证退还本人。e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当事人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收到离婚证和告知单后,在送达回证上签名。登记员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2,诉讼离婚:(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2)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法院正式受理案件;(3)案件移送民事庭审理;(4)民事庭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通知到庭参诉;(5)双方到庭,由法院进行调解;(6)法院开庭审理,作出判决。
    一、结婚登记流程是什么
    1、申请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者是所在工作单位、生产大队出具的关于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民政局)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2、审查
    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3、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与登记的,应当出具书面说明,说明不与登记的理由。
    注:颁发结婚证应当在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结婚意愿。
    (2)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结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夫妻权利、义务。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不得空白,不得由他人代为填写、代按指纹。
    (4)将结婚证分别颁发给结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当事人宣布取得结婚证,确立夫妻关系。
    (5)祝贺新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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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4:3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