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要看具体是以何种理由拘留才能判断严不严重,一般 刑事拘留 有可能判刑,这种情况是严重些。如果只是单纯的放 高利贷 ,并且放高利贷的钱并不是从其他机构贷款来的,没有使用其他胁迫威胁等手段,不构成犯罪,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如果在收贷的时候采用暴力收贷,威胁借款人等违法手段则属于违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民间借贷 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 民间借贷合同 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 强制性规定的; (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