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天津市公租房腾退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
释义 | 《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营单位应当通知承租家庭限期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一)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未按规定申请续租,或者申请续租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 (二)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解除的; (三)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在租赁期内,购买保障性住房,或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的。 其实,在绝大多数的省份都没有公租房出售的相关政策,因为公租房本身就是保障性住房,当事人在公租房承租期间如果有能力购买房子,或者因继承、受赠等其他原因取得了住房,都应当腾退公租房。 一、公租房转租会有什么影响 1、公租房管理机制,现在已经逐步完善了。举个例子,依照《XX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和《公租房租赁合同》的约定,公租房不能转租、出借,也不能改变公租房的结构、使用性质。房地产中介机构亦不得接受公租房转让、出租或者转租的委托代理。违规违约的承租户不仅会被退租,其行为还将记入信用档案,5年内不得申请公租房。 2、公租房不可以卖买,只能租祝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1)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2)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3)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二、公租房怎么申请,申请要注意什么 申请公租房要去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的住房保障窗口处办理,并且申请人还要携带相关资料向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窗口进行登记,填写公租房申请表。然后再向房管局提出申请,申请公租房,在申请的过程中需要携带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婚姻证明、劳动合同、单位社保缴费证明、无房产证明、当地城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这样才能申请公租房。 申请公租房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主要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将新就业职工和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供应范围。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范围和供应对象的收入线标准、住房困难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已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家庭,不得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2、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水平,由市、县人民政府统筹考虑住房市场租金水平和供应对象的支付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并按年度实行动态调整。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可以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