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玉林渔业船舶变更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 1、渔业船舶所有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的县级以上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渔业船舶登记。 2、渔业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本办法进行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二、玉林渔业船舶变更登记设定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 第六条渔业船舶所有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的县级以上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渔业船舶登记。远洋渔业船舶登记由渔业船舶所有人向所在地省级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中央在京直属企业所属远洋渔业船舶登记由渔业船舶所有人向船舶所在地的省级登记机关申请办理。 第三十三条下列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渔业船舶所有人应当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一)船名; (二)船舶主尺度、吨位或船舶种类; (三)船舶主机类型、数量或功率; (四)船舶所有人姓名、名称或地址(船舶所有权发生转移的除外); (五)船舶共有情况; (六)船舶抵押合同、租赁合同(解除合同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