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新交规对三轮车的规定: 1、速度不能超过25公里每小时; 2、整车重量不能超过55KG; 3、电动车电机功率400W; 4、必须带有脚踏功能。 如果是超标的电动自行车按照电摩处理,上牌及驾照流程跟机动车类似;如果不超标则按照非机动车处理,不需要驾照,牌照登记注册则须根据各地管理办法执行。 三轮车是一种自行车改造而成的交通工具,可以载人也可运货,在20世纪30年代以后非常流行,随后逐步取代了人力车的地位。 三轮车是人力车与自行车的一种结合体。三轮车可分为人力三轮车、电动三轮车、儿童三轮车和电瓶三轮车等。 三轮车分为前后两个部分,前部有一个可以转向的车轮,车把、车铃、车闸、脚蹬子和车座,用链条带动后部的车轮转动。三轮车后部主要是车厢,厢体为木制半圆形,可以并排乘坐两个人。车厢上安装有可以折叠的防雨篷,下面装有弹簧和两个轮子。座位下面是一个木箱,可以开启,里面存放车夫的工具杂物等。座位上有用布和棉絮做成的坐垫,下方有脚踏板。车厢前面两看挂钩,可挂防雨门帘,门帘一般用帆布或油布做成,冬季则改用棉门帘,挡风避寒。 另一种三轮车叫作儿童三轮车,是专为幼儿设计的一种玩具。除了仅可乘坐一人的区别外,儿童三轮车没有链条与刹车,车的踏板直接连在了前轮上,轮子的速度跟脚的蹬踩速度完全一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条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 第三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