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条写了还款日期到期却没还? |
释义 | 借条上的还款日期到了不还首先可以采取合法的方式要求对方还钱,若是借款人明确表示自己不愿意不还钱,或者是从其行为可以推断出其会还钱,此种情形出借人就可以向法院提出债务纠纷诉讼。 一、借条上的还款日期到了不还怎么? 1、还款期限届满之后,借款人仍然未向出款人归还贷款的,出款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人民法院保护自己的合法债权。如果不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又不及时采取其他措施向借款人主张权利,那么在诉讼时效经过之后,贷款人的权利将变成道德上的自然权利,不能得到法律强制力的保护。 2、在签订借款合同时,要特别注意审查是否写明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以免事后发生纠纷。但有时候当事人没有约定什么时候还钱,出借人就应当知道未约定还款期限怎么办。有时候借款人过了期限也不知道还钱,出借人应当了解还款期限届满未还款怎么办。如果出借人对还款期限问题有什么疑问,可以来电咨询律师,律师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 二、未约定还款期限怎么办 出借人与借款人对还款期限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出借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还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生效) 第五百一十一条【合同约定不明确时的履行】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对于借条载明了还款期限的情形,债务人若是想要延期、或者是提前还款,都需要得到债权人的同意。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后,债务人若是没有自主还款,那么债权人就可以就可以采取合法的方式讨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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