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要落户,必须先向民政部门办理收养手续。收养小孩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办理。经县级民政部门的审核、符合收养条件的人才有资格收养,领取收养证。 对依法收养的孩子,可凭民政部门发放的《收养证》办理入户手续;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但已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收养子女,可凭当地派出所和民政部门出具证明材料申请入户。 对捡拾的孩子,应有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等。具体因个案不同要求也可能不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