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公民因为婚姻办理户口迁移,需要提供相关的结婚证原件,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等资料到男方户口所在地咨询。婚姻户口迁移手续: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打开户籍证明,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持两本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经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子派出所填写户籍申请表,在户籍窗口迁出迁入。女方安顿下来后,需要重新申请身份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