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过世的房产如何继承 |
释义 | 父母过世房产在法定继承人或被继承人指定的继承者之间继承。有遗嘱的,根据遗嘱来继承,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由继承人协商,一人取得不动产,对其他继承人进行相应的补偿。如果协商不成,由法院进行判决。协商或者判决生效后,当事人持继承公证或者法院生效文书,办理不动产的过户登记手续。 一、没有遗嘱能不能继承房子 没有遗嘱继承房子: 1、协商继承。 全部继承人之间如果能协商一致达成不动产分配协议的,可以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以及其他必要的材料到房管局申请房屋过户。 2、公证继承。 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申请继承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申请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3、诉讼继承。 全部继承人之间不能协商一致或者无法取得继承权公证的,则需要到法院提起继承纠纷之诉,待法院判决、调解后,持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申请房屋过户登记。 二、房主死亡如何过户配偶 如果房主死亡时留有遗嘱要将原本属于自己的一半房产留给配偶的,健在的一方只要带上身份证,遗嘱,配偶死亡证明书,产权证等资料到房屋登记机关办理过户即可;但是如果该房产没有遗嘱,则一般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均继承,但是继承人之间可以相互协商房产的归属分配以及相关补偿,达成一致后,所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带上相关的资料以及协议去公证处办理遗嘱继承公证,之后再到房屋登记机关办理过户即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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