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3个月;五年以上的为6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6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9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为12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18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24个月。 皮肤科开假条范围 只要是生病了的话,都是可以请假,像皮肤过敏,紫外线过敏症这类疾病,都是可以开请假条的。只要有医院证明就可以。还有一些危及生命,慢性皮肤病会在发病在呼吸道的喉头和支气管处,会导致反复发作的喉头水肿,出现咽喉堵塞感,气促、胸闷、呼吸困难,严重时导致患者窒息死亡;病情严重者,伴有心慌、烦躁、恶心、呕吐,甚至血压降低等过敏性休克症状,危及生命安全; 这些情况都可以开假条。根据法律规定 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出院病假条怎么开 请病假开病假条,一般需要去病房、门诊、急诊开具病假条。如果是在医院住院养病,那么在出院的时候就会有诊断证明书,里面会写明全休或者半休几天。最后出院办理好费用后,就能把诊断证明书带到出入院处盖医院的医疗专用章,此时就完成了病假条的开具。具有医师及以上职称且具备处方权的临床医生,才具有开放病假条的权利。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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