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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吗?
释义
    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是双方在婚姻期间相互扶助、供养的责任,包括照顾、医疗和监护等。双方应平等履行扶养义务,如有纠纷可向法院起诉。拒不履行扶养义务可能构成遗弃罪。扶养需满足一方无独立生活能力,另一方有经济能力和从婚姻中获利的条件。只有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夫妻才有互负扶养义务。
    法律分析
    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生活上和物质上要相互扶助、给予供养,当夫妻一方失去劳动能力时,另一方负有扶养和照顾对方生活的义务;当夫妻一方生病时,另一方必须给予照顾或者送院治疗,承担相应的医疗和护理费用;当配偶一方为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时,另一方有担任法定的监护人的权利和义务。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和接受扶养的权利是完全平等的,双方应自觉履行扶养义务。
    如果夫妻双方因扶养发生纠纷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扶养义务。拒不履行对无独立生活能力的配偶的扶养义务,情节恶劣的,构成遗弃罪,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所谓一方确实需要扶养,是指一方无独立生活能力,具体包括:丧失劳动能力、无固定收入,缺乏生活来源、年老、患病,等等,生活水平将急剧下降、不能维持当地群众一般生活生平。二是另一方确实有能力扶养,给付扶养费的一方,应该是从婚姻中获得利益的一方,并且是有相应经济能力和经济条件承担给付者,可以通过物质上的资助等方式使另一方能够生活(当然,如果能够同时考虑物质和精神方面的抚慰和照顾则更应为全社会所提倡和发扬),摆脱困难境地。
    只有上述两个条件同时具备,夫妻之间才互负扶养义务。
    结语
    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是婚姻关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确保双方在生活和物质上相互扶助。无论是失去劳动能力、生病还是行为能力受限,配偶都有责任承担照顾和供养的义务。扶养义务和权利应当平等对待,双方应主动履行。若发生纠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并要求对方承担扶养责任。拒不履行扶养义务可构成遗弃罪,需承担相应刑事责任。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权要求对方支付扶养费。扶养的需求方应具备无独立生活能力的条件,而支付方应有经济能力和条件。只有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夫妻间才存在互负扶养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一节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一节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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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5:0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