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社会保险补贴范围有哪些 |
释义 | 上海各区域范围内社会保险补贴范围都不一样,以普陀区为例: 补贴条件 1、创业组织的法定代表人为本市户籍; 2、创业组织为本市注册登记18个月以内的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创业组织(不包括劳务派遣公司以及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 3、创业组织的注册地、经营地均在普陀区范围内; 4、创业组织吸纳经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一年及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并在该组织按相关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5、本补贴与区级创业社会保险费补贴、本市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补贴不能同时享受。 补贴标准 按实际招录的本市就业困难人员和社会保险缴费月数,给予初创期创业组织社会保险费补贴;补贴期限在创业组织初创期内,最长不超过18个月。补贴标准为按上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作为缴费基数计算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的单位和个人缴纳部分,不同时缴纳以上五项险种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缴纳险种的费用给予补贴。 一、社会保险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1)强制性。所谓强制性,是指社会保险是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的,社会保障的内容和实施都是通过法律进行的。 (2)普遍性。社会保险要求社会化,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所有企业和社会成员都必须参加。 (3)福利性。所谓福利性,是指社会保险不以盈利为目的,实施社会保险完全是为了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 (4)社会公平性。社会保险作为一种分配形式具有明显的公平特征。一方面,社会保险中不能存在任何特殊阶层,同等条件下的公民所得到的保障是相同的。另一方面,在形成保险基金的过程中和在使用的过程中,个人享有的权利与承担的义务并不严格对价,从而体现出一定程度的社会公平。 (5)基本保障性。社会保险的保障标准是满足保障对象的基本生活需要,因为社会保险的根本目的是保证人们的收入稳定、生活安定,发挥社会稳定器的作用。 (6)互济性。社会保险通过法律的形式向全社会有交纳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收取社会保费建立社会保障基金,并在全社会统一用于济助被保障对象,同时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可以从统一基金中相互调节。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